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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城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城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良事件
监测体系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食药监械监〔2013〕205号 )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食药监械监〔2015〕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西城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良事件监测体系,辖区各经营企业应积极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注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遵照执行。
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注册流程》选择“器械”项目进行注册,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注册工作。
2、请各单位如实填写,确保信息内容正确、有效,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注册工作。
3、已注册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用户直接登录国家监测系统 http://www.adr.gov.cn进行本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可疑不良事件上报。
4、我局将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上述相关工作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药械市场监管科电话: 66210731
 

附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注册流程简介2015.5.21更新.pdf  (请点击下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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